交参演费就能让孩子当“童星”?

交参演费就能在影视剧中扮演角色,让怀揣“童星梦”的家长们纷纷报名,但没想到影视剧没拍成,钱也没能要回来。…

  新京报讯(记者苏季)交参演费就能在影视剧中扮演角色,让怀揣“童星梦”的家长们纷纷报名,但没想到影视剧没拍成,钱也没能要回来。记者7月21日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,广州花都警方近日破获1起以给儿童拍摄电影、收取参演费为由的诈骗案件,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,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。

  根据警方发布的消息,今年6月中旬,陆续有多名家长到花都区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报警,称有一名张姓导演表示可让他们的孩子参与电影拍摄,收取了家长们的费用,签订参演合约。后来,电影拍摄不了,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退款,家长们怀疑遭遇诈骗,于是报警。

  花都警方固定收集多方证据后,于6月13日将嫌疑人张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。

  经查,在今年3月份期间,张某在福建省厦门市一幼儿园拍摄某影片,渲染其具备拍摄制作影视剧的能力,并称该电影有知名明星参与拍摄,是院线电影,获取了不少童模家长的信任。在4月至6月份期间,张某多次以数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“法人代表”的虚假身份,声称准备拍摄多部影视剧,需要儿童演员参与拍摄,在福建厦门、广州花都等地与多名儿童家长签订参演合约,收取家长的参演费用。

  6月初,张某告知家长们培训及拍摄地在花都区,让签订合约的童模及家长来到花都区新华街,参加了一个简易的开拍发布会,并继续多次收取家长们的费用。经统计,每名家长的参演费都不一样,少则数千元,多则十几万元。张某总共收取了超30万元的参演费。

  此后,家长们陆续收到演员、摄制组不到位以及天气、疫情等原因无法进行拍摄的通知。在多方查证下,家长们发现该电影早已停拍,便多次催促张某依照合同退还款项,但收取的钱财早已被张某挥霍一空。

  目前,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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